RTO焚烧炉、RTO、RCO、VCU设备专业生成厂家无锡凯发手机官网环境2024年8月18日讯 昨日,生态环境部重磅发布“关于征求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(2024年,限制类和淘汰类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”,针对几大类的VOCs治理技术,不可应用范围为“全行业VOCs治理”,并注明的淘汰的理由,里面涉及光催化、光解、低温等离子等常规的低效失效的VOCs治理技术,也竟包含限制使用“无控制系统或控制系统未实现对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控制的燃烧、冷凝、 吸附-脱附、吸收类VOCs治理技术”,其备注明确“不可用于全行业新改扩建VOCs治理装置。”! 此文将对VOCs治理行业的带来颠覆性的改革创新的动力,低效失效VOCs治理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有明确禁止。下面我们来逐条看看:
【VOCs洗涤吸收技术限制应用范围,仅限制应用水溶性VOCs】
【无控制系统的燃烧、冷凝等技术全行业限制应用】
【全行业不可应用的VOCs治理技术】
结合如上文件,小编理解:
1、VOCs光催化技术及其组合不可应用有组织排放的VOCs治理,众所周知,VOCs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已收集治理后变为烟囱有组织排放。因此,从VOCs末端有组织治理角度,属于全行业不可应用VOCs光催化技术!
2、低温等离子、光解技术及其组合,明确不适用范围为“全行业VOCs治理”,但保留了恶臭异味处理除外的口子,这个可能更适用于“达标扰民”的工况,企业切不可将使用了这类技术的装备生搬硬套或者擦边到“异味”治理范畴。
3、无原位再生的VOCs蜂窝活性炭技术,也就是说以后VOCs抛弃式活性炭吸附,不可用蜂窝炭,这个对活性炭行业来讲,那是少了一大块的应用,不少活性炭生产企业应该及时调整生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