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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:催化燃烧装置燃烧温度要不低于300℃

时间:2024-08-12

RTO焚烧炉、RTO、RCO、VCU设备专业生成厂家无锡凯发官网平台环境2024年8月12日讯 前几日,河南生态环境厅发布“关于《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”,文中提及加强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6点具体要求,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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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加强VOCs 治理设施运行维护】

1、除安全考虑和特殊工艺要求 外,禁止开启稀释口、稀释风机。


2、采用燃烧工艺的,有机废气浓度低或浓度波动大时需补充助燃燃料,保证燃烧设施的运行温度在设计值范围内,RTO 燃烧温度不低于760 摄氏度,催化燃烧装置燃烧温度不低于300摄氏度;对于采用将有机废气引入高 温炉、窑进行焚烧的,有机废气应引入火焰区,并且同步运行。 


3、VOCs 燃烧(焚烧、氧化)设备的废气排放浓度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氧含量折算。 


4、对于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的,应按设计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,颗粒状、柱状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800毫克/克,蜂窝状活性炭碘值不应低于650毫克/克;采用非连续吸附-脱附治理工艺的,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解吸吸附的VOCs,解吸气体应采用高效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,现场检查时应监测脱附期间 VOCs 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标情况。


5、采用冷凝工艺的,不凝尾气的温度应低于尾气中污染物的液化温度,对于油气回收,采用单一冷凝回收工艺的,冷凝温度一般应控制在-75℃以下。


6、对于 VOCs 治理产生的废吸附剂、废催化剂、废吸收剂等耗材,以及 含VOCs 废料、渣、液等,应密闭储存,并及时清运处置;鼓励储存库设置VOCs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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